【#事業單位# 導語】當前有一些地方政府在扶貧的過程中依然是走老路,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利益,你怎么看?
題目中提到的這種現象,其本質是由于我們地方領導干部的一種以GDP為導向的錯誤政績觀念,這種做法無疑于是竭澤而漁,我們需要對其加以重視并盡快解決。
在我國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偉大目標,提倡精準扶貧的大背景下,各地方領導干部想盡辦法脫貧致富。但有些領導干部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發展,不符合科學發展觀,可謂吃祖宗飯而斷子孫糧。長此以往,勢必會讓我們的生態環境不復從前,從而影響我們兩型社會的發展建設。
究其原因,我認為有以下三點:
1.領導干部錯誤的政績觀,沒有一種長遠發展的思維,我國已經從工業文明轉化成生態文明,我們的部分領導干部在思想意識上沒有跟上時代的腳步。
2.我們的《環保法》在部分地區的的普及和推廣還不夠到位。部分地區的人民群眾還沒有意識到自身做法的危害性及違法性。
3.地方發展模式過于單一,沒能做到求思求變,僅以產能帶動經濟增長,不考慮自身地方特色。
對此,我認為就應該多管齊下,常抓不懈:
1.我們應該加強對領導干部的思想教育,使其從主觀意識上認識到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意義。實現真正意義上的落霞與孤鶩起飛,秋水共長天一色。
2.將最嚴《環保法》推廣到當地,用法律來約束行為。做到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,執法必嚴,違法必究。同時貫徹落實法定職責必須為,法無授權不可為。全面推行權力清單制度。使地方群眾真正認識到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。
3.引導各地方結合自身條件,充分論證,因地制宜,探索自身適合的發展模式。以自身特色帶動經濟發展,讓群眾既是經濟發展的推動者,又是經濟發展的受益者。
相信通過以上的做法,會讓我們的生態環境得到有效的恢復和發展,還我們的子孫一片綠水青山。